合肥工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
考试命题、试卷评阅、统分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
为给全体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,全面、准确、真实地反映考生艺术专业成绩,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(市)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特点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命题及考题准备
1、考试命题:由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人员命题(考试命题人员保密,不向外公布)。
2、试卷的印制要在全封闭的情况下进行。试卷印制后的保管按高考有关保密规定严格执行。参与命题、试卷印制和保管的人员要签署保密责任承诺书。
3、命题确定后,如需要准备物品,由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前一天按购物清单采购,并放置到当地试卷保管室封存保管。
4、在考试前,由我校招办工作人员根据考场需要将试题分装各试卷袋。
二、阅卷及登分
(一)阅卷及评分
1、 阅卷、评分工作人员由招生考试工作小组聘任,要选派责任心强、作风正派、工作认真、熟悉业务、能客观公正地把握评分标准、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。
2、阅卷分为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分档、第二阶段复核、第三阶段评分。各阶段分组根据报考人数确定。各组均由1人为组长。
3、为了使评分做到客观、公正、准确,在评分前先将所有试卷进行分档,共分为八档,各档试卷分值范围大约为:
第一档 95-90分
第二档 89-85分
第三档 84-80分
第四档 79-75分
第五档 74-70分
第六档 69-65分
第七档 64-60分
第八档 59分以下
4、阅卷老师必须严格依据评分标准,实事求是地评定成绩,禁止撬看密封线内的考生姓名、考号,不得涂改试卷及成绩,成绩一经认定不得任意更改,在考生成绩公布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分过程的有关信息。
5、阅卷采取组长负责制。阅卷教师在分档时,可采取集体协商的办法,统一分档尺度,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分档,如发生重大分歧由组长与组员协商确定,试卷分档后由工作人员盖章,并对分档后的试卷进行编号。
6、为保证阅卷质量,分档结束后要进行分档复核。复核中若发现前期分档有不符合要求的,复核人员有权提出调整意见,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,由组长等3人以上签字并经纪检人员认可后方为有效,评分开始后不再进行调档。
7、阅卷教师必须按照已分好的档次,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进行评分,采取背靠背评分形式,在每张评分表上按试卷编号给出成绩并签名。
8、在阅卷过程中如发现考生试卷不是试卷专用纸,卷面上有与试题无关的标识等记号时,经专家组和纪检人员认定,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是否作弊。
9、阅卷、评分工作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,阅卷教师和工作人员进入阅卷场地后不得与外界接触(所有通讯设备一律上缴),一切与阅卷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阅卷场地。
lO、阅卷期间,阅卷教师及工作人员不得串岗,不准干扰他人工作,不得以任何理由递条子、打招呼,不准做与阅卷无关的工作。
(二)登分及成绩管理
1、阅卷评分结束后,由统分组立即进行计算统分。(统分规则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。)
2、登分工作应在规定期限内严格保密,认真核对,做到准确无误。
3、登分结束后,由校招办负责在网上公开公布考试成绩,对成绩合格者寄发合格证,同时负责向外省招办报送考试成绩数据库。
4、公布成绩后,考生如对成绩尚存怀疑允许查分,查分范围仅限错统、漏统,宽严不查。
三、校纪检部门将对命题、阅卷、登分全过程进行监督。
四、本办法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